早上九點鐘,李晨在劉懷安的接引下來到一審審判院。
通過安檢門進入審判院,李晨和劉懷安一同進入立案大廳。
劉懷安的案件一審主法官名叫王亞輝,昨天已經(jīng)在電話溝通約定好了。
至于約定的理由嘛…
他們要上訴。
對于這個案件,王亞輝本人也是頭疼不已。
但凡涉及到地方的行政訴訟,就沒有一個是好判的。
訴訟人真沒有遇到事也不可能起訴當(dāng)某單位,既然起訴了那就代表著他們有充分的證據(jù)和把握。
也正是因為這樣,他才會在了解整體案件并開庭后判另一方敗訴。
因為他們在這件案子中是的確有問題的。
可讓他萬萬沒有想到,作為被起訴方的一方竟然不服從判決并申請上訴。
真是離譜!
整體案件中,你們是負責(zé)人,又是因為你們自己工作的失誤才導(dǎo)致現(xiàn)在的結(jié)果,你們有什么好上訴的?
現(xiàn)在的事情最好就是大事化小,真把事情鬧大了能有伱們的好么?
講明利害,好不容易說服了鎮(zhèn)政府的人員,起訴人那邊又要上訴,原因也是不服從一審的判決。
麻了……
毀滅吧!!
九點二十分,王亞輝與李晨等人一坐在調(diào)解室。
抬起頭來與對方對視,王亞輝口問道:“上訴書帶來了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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