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根本就不要害怕?!?br/>
待歐陽雪離開辦公室之后,聽到手機消息的李晨再次拿起手機和對方聊天。
這是昨天晚上過來咨詢的委托人,李晨懷疑他被對方有事由的敲詐勒索。
故事是這樣的:
男人開了一家水果店,出售各種水果。
就在幾個月前,有一名顧客前來買帶有商標的瓜,他也沒有當回事,就賣給了對方。
然后幾個月后,他就收到了審判院的傳票,理由是侵犯了對方的商標,提起索賠三萬元…
他有些無語。
自己一個西瓜才不過十幾塊錢,三萬塊錢得賣多少東西才能賺過來?
而李晨則認為他是碰到了釣魚執(zhí)法。
在他們那個世界,他也在網上刷到過類似的視頻。
不同的是,住宿…
有網友去旅館住宿,然后在旅館內用網絡電視收看了一個沒有版權的電影,隨后向那家旅館提起索賠,用的也是這樣的理由。
不得不說,有很多人就是利用了版權保護法賺錢,去鉆法律的空子。
在常人眼中,正常的侵權一定是對方提醒假貨并要求對方,而對方無視后才會提起起訴。
正常打人的維權:
發(fā)現(xiàn)對方出售自己商標的西瓜且不是自己生產的,后提醒對方拒不悔改,最后才是起訴。
我告訴你了你不改正,態(tài)度還很囂張:
老子就是這個商標,想用就用,你管的著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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