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庭上,李晨目光直視對面的公訴人,繼續(xù)發(fā)表他的辯護意見。
這些話,就是說給他聽的,現(xiàn)在暫時提一下,一會直接點名。
而此刻的蔣檢察員也是眉頭緊鎖,仿佛在思考他的問題,尋找合適的對線方式。
可是讓他不知道的是,有關于他的問題還在最后面…
“第二點辯護意見,曹文斌的行為。
在面對四人的違法行為,曹文斌一開始的舉動也是勸說。
或許是因為,幾人是他的好友,又或者是因為案發(fā)當天是他的大喜日子,他不愿意去計較其他四人的違法問題。
在面對曹文斌的勸說,其他人幾人沒有停止反而對曹文斌實施毆打。
而曹文斌深知自己不是他們四人的對手,可如果不管,其他幾人很有可能會侵犯成功。
在這種情況下,他不得已才跑到廚房去拿那把菜刀,目的就是為了阻止他人繼續(xù)侵犯自己的老婆。
至于蔣檢察員說他是心懷怒氣去拿的刀,目的就是對四人故意傷害,這就他的作案動機。
我有點想不明白,一個男人在自己的大喜日子,碰到幾個違法犯罪的歹徒,意圖侵犯自己的老婆,好言相勸卻被人毆打,他不應該生氣么?
在一開始,曹文斌就是被侵犯的一方,他也采取了合理的手段想要化解矛盾,而他人卻對他實施毆打,不拿武器他又怎么去制止別人的犯罪行為?
所以,曹文斌的行為,就是正當防衛(wèi),不應該以他拿刀就視為防衛(wèi)過當?!?br/>
“第三點辯護意見,其他幾人屬于包庇犯罪。
在曹文斌故意傷害案發(fā)生前,還有其他人在曹文斌的新婚房間,他們分別是…
在案件開始前,他們幾人對四名伴郎的違法行為不許制止,是導致曹文斌拿刀故意傷害的間接原因。
當然了,我們可以理解為不敢管,畢竟當時的情況,誰也不敢保證四名犯罪分子會有其他的過激行為。
而在曹文斌正當防衛(wèi)過后,被武協(xié)抓捕的這段時間,曹文斌的妻子王瑤瑤也曾找過他們,希望他們能夠作為曹文斌案件的證人,為他們一家說上那么一句公道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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